本帖最后由 无声 于 2018-9-24 21:47 编辑
《血色浪漫》里有个情节,别的大院子弟围殴李奎勇(小混蛋的左膀右臂),他的同学钟跃民用自行车驮着他跑出重围,后来钟跃民受到大院子弟的责难。其实不用细想,粗想一下就可以想出来,人家把你团团围住,哪有时间用自行车把人救出重围。小混蛋就是被上百人围住只有死路一条,就象他的人马刺杀老红卫兵一样。
《血色浪漫》作者都梁是70届的,他当时还太小,应该是个有心的旁观者,但是钟跃民救李奎勇这段文学创作就是来源于历史高于历史了。就算当时我想救那位“佛爷”同学,我们大院那些早有预谋拿着刀子有备而来的孩子们肯罢休吗?他们能让我救他吗?因此他们先截住我并告诫我不要管闲事。那次事件的凶手是谁?是一位我们大院中与我不住在一个楼的70届小孩子,时年14岁。
将我收监的罪名是策划“杀人事件”,但我对那位70届的行凶者只是面熟但没一起玩过,可以说根本就不认识。后来由工宣队长亲自出面,用几盏200度的大灯照着我的脸,一圈人轮流审问我,要我交代作案动机和同党。当时心里只是想着不能当甫志高,不能叛变,因此绝不出卖我们院那些主谋,但我也不承认我参与了那次事件。但是有件事我有嘴说不清,我手里攥着半块砖头是什么意思?当时在场的革命同学早就有人向上汇报了现场情况。我特别是对于那位工宣队长印象深刻,当时已入冬,他穿着对襟兰棉袄,里面没穿背心露着黑色的胸毛,去年在同学群里回首往事,很多同学记得他,很粗犷的一个人,说起话来大嗓门,很凶! 当时他们刚被授予芒果,工人阶级取代了解放军进驻和管理学校,工人阶级领导一切,我一个15岁的孩子自不在话下。把我关押一周后,最后结论出来了,我是主谋,那位70届的是执行者,估计他也没“出卖” 那些真正的组织者,因为那些人后来在全校的批斗大会上坐在台下交头接耳。也不知道是否那位70届的也不承认我是主谋或是把责任推到我头上,反正几十年过去了,我们的命运早已铸成,无悔?有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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