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折足,覆公踈。”出自《易•鼎》。意谓三只脚的鼎,折断一只脚,便会倾掉所盛的食物。
这里的“鼎”是象形字。甲骨文字形上部是双耳,中间是腹部,下面是三足。周代的“鼎”除做盛具盛肉食外,也是重要的祭器。甲骨文的鼎字,大多用作贞卜之贞,一部分用为时间副词,近似于现代的“正”义。金文形体略有变化,但不是太明显,到了小篆时,变得已经有些看不出“鼎”形了。双耳似乎还在,下面三足变四足,腹部变成了“目”字。楷书是由小篆的圆笔楷化而来,形体基本没有变化。
“鼎”字的本义是古代煮或盛食物的器具,多用青铜制成。如王勃《滕王阁序》:“闾阎扑地,钟鸣鼎食之家。”意思就是:遍地是里巷宅舍,不少是钟鸣鼎食的富贵人家。也可以引申为“鼎沸”之义,现在我们还常说“人声鼎沸”一词,用来形容人多嘈杂的气氛。
至于说“鼎足”、“鼎立”等词,则比喻三者并立,如《史记•淮阴侯列传》:“三分天下,鼎足而居”。意思就是:韩信、刘邦和项羽三分天下的形势。
如今,“鼎”仍有“礼器”这层意思,如我国赠送给联合国的“世纪宝鼎”就是一种礼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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