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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 严惩苏区 “第一个贪官”
http://www.chinanews.com/m/mil/2015/05-28/7307551.shtml
1932年5月9日下午3时,经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最高法庭判决,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在江西瑞金伏法。
谢步升家境贫穷,12岁时就给地主打短工,1929年参加工农武装暴动,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他利用职权贪污打土豪所得财物,偷盖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管理科公章,仿造通行证私自贩运物资到白区出售,牟取私利。尤其是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堕落,诱迫奸淫妇女,为了谋妇夺妻掠取钱财,他竟然秘密杀害干部和红军军医。事发后,查办案件遇到一定阻力。
1932年5月5日,瑞金县苏维埃裁判部对谢步升进行公审判决,判处其死刑。
5月9日,以中央政府司法人民委员梁柏台为主审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最高法庭二审开庭,驳回上诉:“把谢步升处以枪决,在3点钟的时间内执行,并没收谢步升个人的一切财产。”
经举报总务厅厅长赵宝成及其下属的管理处处长徐毅,疏于管理和监督,导致六大工程在建筑施工中严重浪费,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即令中央工农检察部会同中央政府办公厅调查,发现“二苏大会”基建工程处左祥云处长贪污公款246.70元,盗窃机密,私盖公章,企图叛逃。
毛泽东下令总务厅厅长赵宝成扣押左祥云听候处理。赵宝成竟不予扣留,听任总务厅管理处长徐毅放走左祥云。
毛泽东极为震怒,当即指示有关部门发出通缉令。
中央工农检察部在迅速查清了左祥云的罪行的同时,也查清了赵宝成、徐毅。徐毅除放走左祥云外,还放走其他2名案犯,从中索贿金戒指2枚,官僚主义习气严重,生活腐化,浪费公款数千元。
1934年2月13日,审判大会召开,主审法官由董必武亲自担任。左祥云是中共历史上因贪污腐败问题而被处决的第一个县处级干部。
“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饭包去办公。日着草鞋干革命,夜走山路访贫农。”
赣南闽西曾广为流传的这首客家山歌,是中央苏区广大干部节约奉公执政为民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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