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典当”第一家21年后艰难前行 1987年12月30日,“成都华茂典当服务商行”开张,新华社报道称,这是新中国第一家为企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典当服务,帮助顾客取得资金以解燃眉之急的新型“当铺”。 如今的华茂典当有限公司,生意已经大不如前,今年8月以来没有接下一单生意。 姚廷维自1993年担任成都典当同业公会秘书长至今,同时任全国典当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他说,华茂的新张,标志着在沉寂近四十载的典当在内地复出,华茂被全国60多家媒体以新中国第一家“红色典当”加以报道,名扬海内外。之后一年成都市又有三家典当行注册挂牌。 1989年10月,成都市典当同业公会宣告成立。这也是全国典当业最早一家行业自律组织。 1993年,人民银行下发通知,把一直属于体改委主管的典当行纳入人民银行监管体系,明令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批设典当行,典当行被定性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从此披上了“金衣”。 人民银行监管的七年,成都典当业被重新洗牌,央行成都分行对全市170余家典当行进行了清理,只保留了61家。 姚廷维说,因当时央行严格限制了典当行的经营范围,不能信用放款,不能对外投资,单笔典当不能超过注册资本10%等诸多规定,加上人们对典当行的偏见,又逢国家治理经济环境,典当业发展缓慢。 1999年4月,华茂法人代表进行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变更,黄福玉退下,吴高荣接任,总股本从原来的50万元扩大到500万元。公司地址也从西御街72号搬到了现在的武都路17号。 2000年,典当行又划归经贸委主管。 吴高荣2003年3月1日在一次公开发言中说,由于当时人民银行管得过死,典当行业务范围太窄,造成经营困难。 2001年8月,国家经贸委正式对外公布《典当行管理办法》,扩大了典当行的经营范围,房产、股票等“经营禁区”渐次开放。 2005年,典当行划归商务部、公安部,同年4月1日,两部委联合公布《典当行管理办法》并从即日起施行,典当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当富不当穷”与行业困境据姚廷维介绍,目前,成都市有76家典当行,从业人员500余人。76家典当行三分天下,盈、亏、保本各占三分之一。整个行业处于微利低潮期。 从成都市典当行同业公会提供的信息发现,目前接受的典当物品中,金银珠宝、摩托车、家电“老三件”已让位于“新三件”:房地产、股票和汽车,“新三件”业务占70%以上。 万本金说,来华茂典当的主要是房产和汽车,并且大多数是老当户。 2006年秋天,成都市武侯区一周姓市民要出国一个月,手里一辆新宝马尚没有车库,停在小区又担心被剐蹭,于是想到了去华茂典当。 经协议,周的宝马作价2万就当了。按照当月综合费率40‰,典当价格报得越低,费率就越低。按照2万元报价计算,一个月的综合费只有800元。也就是说,他此举等于为宝马交了800元的保管费。 华茂2002年财务数据显示,全年典当额450万元,其中房地产抵押典当380万元;汽车典当50万元。这已经是华茂效益比较好的年份,但与当时年典当额已在五六千万以上的同行相比,还差得很远。 目前,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老板渐渐成为典当行的主要客户。在银行融资主渠道之外,典当行已成为小企业和个体老板融资的又一个选择。这种“当富不当穷”也与过去“穷人进当铺”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 成都市典当行同业公会副秘书长谢自力说,只要手续齐备合法,典当放款最快只需一两天,相比银行快捷得多,所以,深得中小企业老板青睐。 不过,典当行业仍处于弱势地位。谢自力说,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典当法》,一旦发生经济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后,法官往往只能采用其他法律对照执行,再加上人们对当铺固有的偏见,使典当行在司法过程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另外,典当行业门槛高,经营方位受限大,也是令典当业难以壮大的一个原因。 比如,有些地产商要以土地抵押借款,但《担保法》规定,土地作为抵押物,需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成都曾办理过此项登记,后被叫停。典当公司和地产商曾多次呼吁,甚至上书市两会,但至今没有回音。 ■典当链接根据《典当管理办法》规定,所谓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通俗地说,典当就是要以财物作质押,有偿有期借贷融资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以物换钱的融资方式,只要顾客在约定时间内还本并支付一定的综合服务费(包括当物的保管费、保险费、利息等),就可赎回当物。记者 吕宗恕 成都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