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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神州行 于 2015-12-23 23:15 编辑
强制内退,生活无保障,上访无人管,这就是当年上访书。国家公务员说:这是企业内 部的事,我们不管!
关于企业强制员工内退,内退员工待遇问题的反映
省人大信访办:
我是河南中州国际集团员工。曾任国际饭店财务部经理、筹建处财务负责人。1998年单位强制内退,每月发600元工资,一直到现在。按此计算,我退休工资仅1000元左右。我是1968年参加工作(下乡)。其实我的工资在1996年已是1250元。1997年初,单位外派管理红珊瑚大酒店。派出前,总经理赵正义和外派人员谈话:答应外派返回单位后,即使不安排职务,依然享受原待遇。10月,郑州红珊瑚大酒店与国际饭店(国际饭店和中州宾馆合并,为河南中州国际集团)解除管理合同,外派人员返回单位。此时,单位领导换班。新老总——张锋不安排工作,并开始清理人员。那时,单位仅发我300元生活费。3个月后,连生活费也不发,强制内退。内退工资600元。内退时,单位答应,如单位员工涨工资,内退人员也涨。可是,近10年了,我依然还是600元。我的属下,现在已拿到3000多元。真是下岗工人无人管。
令人不安的是,按内退工资仅给缴养老统筹金。住房基金和医保不给缴。面对单位,内退人员是弱者。那是强迫,你不签字,连生活费也不发。虽然当时有签字,但我依然觉得这不合法、不公平。特别是原国际饭店法人代表——总经理#正义有过承诺。其次,内退近十年不给增加工资。换届总经理强制内退、答应内退人员随在职员工涨工资。内退人员的权益得不到落实与保护。找领导,推三堵四,不办实事。再有,内退员工仅享受养老统筹,住房基金和医保单位不给缴,这本身就不合法。这让内退员工待遇低下,受到很大伤害。
和单位打官司,很费力,我对法律又不了解,不知是否已过时效,胜算有多大?特别是,单位是省政府接待处管辖企业。我多次找单位诉说,领导推三堵四。我提出,至少应按1996年工资办理内退。可是人一走茶就凉,无人管。其实,我对单位有点贡献。我基本算原国际饭店创业老职工。特别是饭店和外企合资,筹建“索非特酒店”。我写的经营分析和研究报告,并通过省计委批准立项。社会不公平,我很无奈、很烦恼。我需要帮助、需要社会支持!
我仅提出以下几点要求,希望人大帮我反映:
1、 从2006年起我的内退工资,按1996年我的工资标准——1250元计算;并缴纳相关的“三金”。
2、 单位补缴2006年以前未缴的住房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
相关人士的联系电话:
原国际饭店总经理#正义(退休): 135037***** 65616***
原国际饭店总经理张锋(即将退休):13703935948 66585888
原国际饭店副总经理#豫: 139382****
副总经理#豫为当时外派管理负责人。回来之后,同样被迫内退。
此
#志印
2007年4月4日
联系电话:136039*****
备注:为保护上诉书中提到的相关联系人,名字、电话有所隐藏,请大家原谅。未隐藏的老总已病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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